生态圈首页 > 产业生态圈 > 生态圈

芳香疗法中使用精油存在的危险性(三)

楼主:186****2406  时间:10-30 13:41  点击:1045  回复:0  收藏


 

3.精油与妊娠

孕期使用精油可能是芳香疗法中最敏感的领域,由此引发了各种极为保守的论述。从孕期不得使用精油到仅极小剂量地使用最无毒性的精油这样的更为通常的建议。大多数芳香疗法文献中都明确规定,妊娠期不得使用任何具有“通经”(emmenagogic)作用的精油,即那些可能影响月经周期的精油。


这一通行的作法可能是源于“疑而不用”的哲学以及对各种毒性参数的误用,担心公众误用和由此引发的法律诉讼等。此外,对孕期的激素和生理过程的不了解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精油对妊娠的影响涉及以下3个方面:

  • 些精油可能损害发育中的胎儿【如致畸胎性(teratogenicity)】。引起胎儿的重吸收或先天缺陷(birth defect)。

  • 某些精油可引起流产(abortion)或早产(miscarriage/premature)。

  • 能影响激素水平的精油干扰生育力或影响正常的妊娠。



3.1 精油剂量对妊娠的影响

报告的大量病例涉及口服大剂量精油引发严重中毒或未出生婴儿死亡,这些病例无一例外地指出其原因是孕妇服用大剂量或中毒剂量的某些特殊精油,特别是富含胡薄荷酮的胡薄荷油,她在体内代谢为毒性强的呋喃环氧化合物—薄荷呋喃(menthofaran),以及富含具有二甲醚结构的芹菜脑(apiol)的欧芹子油(parsley seed oil),它可致胎儿流产,这类化合物其实是非常不好的堕胎剂(abortifacient)。妇女口服后经常出现严重中毒,有时是致命性中毒,有时不会致胎儿流产。


Guun完成了人离体子宫暴露于经常用作堕胎剂的精油如侧柏油(Juniper oil),胡薄荷油、芸香油(rue oil)、桧油(savin oil)和艾菊油中的研究。这些被测试精油并没与直接刺激子宫肌(子宫肌受刺激后会引起胎儿痉挛并可能早产)。另外一项研究还显示这类精油不会直接导致胎儿死亡引起自然流产。


胡薄荷酮大剂量服用时是唯一的堕胎剂,它引起急性肝中毒(肝损伤),导致妊娠终止。口服高达7.5—10ml胡薄荷油也不会引发流产,芹菜脑致流产的最低剂量相当于每天服用1.5—6ml欧芹子油,连服8天。


众所周知,当许多芳香疗法出版物的作者统统将高毒性剂量的很小一部分一律当做安全剂量使用时,说明他们对精油毒性的理解是错误的。最近,我就看见过一些供护理室内清新并消毒空气使用的雾化精油产品说明书,该说明书就建议任何具有毒性的或“通经”作用的精油不得在孕妇休息的场所使用。 


让我们回顾一下,吸入胡薄荷油香气的例子,即10%浓度的胡薄荷油同澳洲桉(Eucalyptus radiata)和sea pine 等植物精油一同使用,我们还使用了一个气雾剂发生器,以每小时约1ml的速度喷出上述混合精油,每天3次每次吸入喷出的香气15min,并假定人体吸收精油高达50%,根据上述条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果:

  • 15min×3次=45min×1.0ml/h=0.75ml喷出量

  • 0.75ml×50%吸收率=0.375ml可能吸入量和吸收量

  • 0.375ml×10%(胡薄荷油浓度)=0.0375ml。即约35ml的胡薄荷油

  • 人类对胡薄荷油的LD50=0.4,对于体重60kg的成年人,相当于服用24g胡薄荷油

  • 35mg÷24g=0.14%,即为半致死量的0.14%

  • 该值连中毒剂量的1/700都不到


当然,这是一个很小的剂量,如果该精油混合物喷雾于整个室内空间时可能吸收的35mg胡薄荷油的很小一部分。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12.5—25mg的侧柏油吐下肉赘上杀死乳头状病毒(papillonra wart virus),含樟脑的迷迭香油和含甲基黑椒酚的罗勒油配成浓度为5%的制剂后用于缓解妊娠期第3期的腰痛。上述两个例子中使用的剂量远远低于急性和慢性中毒剂量。


我要回复0个回复
关闭